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这个直接做就可以,科目不变数值是负数,这个过了汇算清缴时间了,一、关于销售退回税法是如何规定的? 税法上: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二、关于销售退回会计上的规定: 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此时,不会产生税会差异,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2.如果销售退回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则应将此项销售退回业务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此时,会产生税会差异,需进行纳税调整,在a105000表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 三、举例说明: 【案例1】2019年10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该商品售价10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0万元,甲公司已收到货款,并确认收入。 1) 甲公司2019年10月1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2) 如果2019年11月20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 则:甲公司2019年11月20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 80 说明:本报告年度销售商品,本报告年度被退回,直接冲减本期确认的收入,调整本期结转的成本。 【案例2】接上, 假如甲公司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0年3月31日,而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则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调整,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 11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 贷:库存商品 - 80 说明:因为2020年1月20日,甲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报出,日后事项期间发生的调整事项需要对其2019年的财务报告进行调整。 【案例3】如果甲公司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0年3月31日,而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则该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调整,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 80 说明:销售退后发生在2020年6月20日,在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后(即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之后),其发生的事项不能再对甲公司2019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所以只能确认为当期发生的事项,作为当期的业务进行处理。 四、汇算清缴填表案例: 【案例】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税率25%),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a商品,2019年12月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成本为80万元。乙公司在销售中发现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于2020年2月20日全部退回。 已知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于2019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9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9年5月10日完成。 分析:甲公司这项销售退回的业务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2020年2月会计处理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贷:应收账款 113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借:库存商品 8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8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万元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80万元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通过上述分录可以看出,企业填报2019年度汇算清缴表时,这部分收入和成本已经在2019年的总收入和总成本中减掉了(也就是利润少报了20万元),所得税上规定这部分收入成本应该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和成本,也就是说税法规定需冲减2020年度收入和成本。而会计上却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冲减了2019年的收入和成本。因此,产生了税会差异,需要在a105000中调整。 2019年汇算清缴时: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1 2 3 4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 * * 200000 1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200000 0 200000 45 合计(1+12+31+36+43+44) * * 200000 到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这笔销售退回业务在会计上没有体现在2020年,但是税法上是允许冲减2020年的收入和成本的 。 2020年汇算清缴时: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1 2 3 4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 * * 200000 1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0 200000 200000 45 合计(1+12+31+36+43+44) * * 200000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电子发票看发票类别,发票代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
你好 金蝶总账和仓存的账不平,是总账的问题,总账多了,请问在哪里找这个问题呢
8.31日,仓库发出甲、乙两种材料,“发料凭证汇总表”如下表所示:材料种类70000车间一般耗用厂部一般耗用单位:元甲材料生产a产品120000生产b产品合计乙材料19000011000300014000合计12000070000110003000204000分录加数字
10.31日,本月投产的a产品500件全部完工验收入库,结转完工入库a产品生产成本
9.31日,将本月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生产成本。(写出制造费用分配过程)
6.31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144800元,其中,车间用固定资产折旧96800元,行政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34000元,专设销售机构用固定资产折旧10000元,出租用固定资产折旧4000元。
5.31日,结转本月应付职工工资,其中:生产a产品工人工资60000元,生产b产品工人工资40000元,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30000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工资12000元,企业管理人员工资48000元。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9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20万元; (2)投资收益200万中,(其中包括转让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境内居民企业直接取得投资收益100万元); (3)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9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280万元; (4)发生的管理费用5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25万元、新支术的研究发费用3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 (5)销售税金及附加285万元(不含增值税); (6)发生财务费用190万元。(其中2020年向境内某居民企业(非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支出48万元,该笔利息的借款发生在2020年1月1日,借款金额 530万元,约定借款期1年,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7)取得营业外收入18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6万元);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28万元、发生职王教育经费12万元 (1)计算该企业2020年利润总额, (2)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对所得额的影响金额;
4.17日,销售a产品1400件,每件售价1000元,货款14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率13%,价税款已存入银行。
老师您好,我在做2024年5月的账时,老板拿了两张2021年和2022年购材料的发票让我入账,那这样的话需要更正之前的汇算年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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