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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向乙公司销售m商品4000件,不含税单价为500元,单位成本为300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由于批量销售,承诺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2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预计客户10天内付款的概率为90%,10天后付款的概率为10%,甲公司认为按照最可能发生的金额能够更好地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10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购货款项。(2)18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向其销售a、b两台自产设备,合同总价款为8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00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a设备的单独售价为400000元,成本为200000元,b设备的单独售价为600000元,成本为440000元。(3)2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n商品,商品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库存商品成本为150000元。商品已发出,但乙公司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假定甲公司发出该批商品时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j9九游会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