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增加额怎么填
纳税调整增加额是指会计上进入的成本费用而税法不准予扣除或延期扣除,会计上没有确认收入,但税法上应确认收入而增加应纳税额的情况。
如:贵公司有10000元的业务招待费,(假定收入为1000万元),会计上入了10000元的费用,但税法上只能扣除10000*60%=600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则为10000-6000=4000元;又如:贵公司对外捐赠自产产品价值1000元,账面成本为600元,会计上直接处理为营业外支出600元,而税法上需要确认收入1000元,结转成本600元,收益400元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故纳税调整增加额为1000元(确认收入),纳税调减额为600元(确认成本部分)。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准予扣除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增加额怎么填?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