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摊销和待摊费用的区别
累计摊销是无形资产的备抵科目,新准则施行前摊销无形资产是直接贷无形资产处理,施行后使用的这个会计科目。但体现在报表上是没啥变化的,依旧是无形资产的账户余额。
待摊费用在施行新准则以后就没有了的科目,但也不代表不可以用,只是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单列而已。你依旧可以使用这个科目,确实比较方便,编制报表的时候把它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即可。预提费用也是一个道理,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待摊费用和累计摊销分别在什么时候用?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至于什么费用需要摊销,那就看这费用是不是属于本期发生(支付)的,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可以作为待摊费用来处理,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修理费等,掌握原则就是这费用是否能本期一次性进入成本或受益期限是不是比较长。
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累计摊销是针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而言的,无形资产虽不象固定资产具有有形的损耗,但其会随着使用过程的各种因素(如科技进步,泄密,市场转型等等)、环境的影响,在时间的推移过程中,其实际的使用价值会出现下降,为了能使其价值在预计的使用期间内得到补偿与回收,而采取分期摊销的方法,将其分期收回。
如同固定资产要单独核算累计折旧一样,新制度对无形资产新增加了一个一级科目“累计摊销”,是反映了企业在使用无形资产过程中,其价值的分期收回行为及收回额,其计提摊销的方法,一般情况下采用在使用或受益期间内直线平均法。“累计”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预付账款可以代替待摊费用。还是可以用这个科目的,资产负债表用其他流动资产表示。累计摊销是用在无形资产摊销中。待摊费用是一次性支出几个月或在一年以内可享有的费用的,现在待摊费用中归集,以后再摊销到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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