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关联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关联企业有哪些?
从当前情况看,关联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如母公司控制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从而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构成关联企业.
2、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个中间企业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的子公司.从而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形成关联企业.
3、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如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各个子公司之间构成关联企业.
4、两个或多个企业直接共同控制某一个企业,在控制方与被控制方企业间形成关联企业.如合营(联营)企业的各投资方的原有企业与合营(联营)形成关联企业.
以上详细介绍了委托关联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做,也介绍了关联企业有哪些.委托关联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做法应该是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关联企业主要包括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如果单个中间企业控制一个或多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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