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理赔有效期多久
我们都知道重疾险以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一旦被保险人罹患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获得保险金赔付.但是这个赔付并不是无限期有效的,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为理赔有效期;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理赔有效期为2年.重疾险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因此理赔有效期为5年,超过5年才报案理赔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提前给付重疾险是什么?有用吗
提前给付重疾险是否有用其实取决于个人的实际需求,如果您已经配置了重疾险,那么其实用处不大.但如果您还没有配置重疾险,那么提前给付重疾险在您患上重疾的时候可以通过提前给付寿险的保额来为自己提供保障,还是有用处的.
提前给付重疾险是不能作为主险购买的,一般是作为首先的附加险来购买.不少人看到提前给付重疾险会产生误会,这里的提前并不是指提前把进行理赔金的赔付,而是相对于主险中保障责任的提前.附加险和主险共用保额,如果被保险人罹患了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疾并申请了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就会将保险金额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从而减轻被保险人因患病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更好地接受治疗.当主险的保额被提前给付给附加险中的重疾,主险的保额就会相对应地减少,比如购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寿险,附加了提前给付重疾险,若是患上了保险合同规定的重疾需要花费20万元,保险公司就会给付20万元的理赔金额,寿险的金额就会减少成30万元.
重疾险理赔有效期多久?因此投保了重疾险的人,在发生了可以接受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时,就应该要在规定的时间里面进行报案,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够进行评估,从而决定能否赔付.如果超过期限再上报,自然就错过有效期无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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