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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自己研发软件,并且有两个软加已经认证,我家这个软件的销售增值税都是即征及退,就是增税能退回百分之十,去年12月,我家销售自己研发的软件680万,进来的专票,有一部分是软件,这个是另一个公司,研发了一半,再给我公司,我俩共同合作研发,这是我公司研发的软件的一部分,还有购进的服务器,也是专票.我公司作为固定资产,这也是研发软件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软件购进也是专票,然后我公司再继续用于研发一软件,这个软件没有认证,但也是我公司研发的 老师 这些我公司都走入费用,那进项税都认证了,能抵扣销项吗?,我是说这些大部分都是包含于这个软件的费用,软件还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那这个进项还能抵扣销项吗,是不是就废了,-j9九游会网址

2021-01-06 18:18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2021-01-07 10:00

同学你好,上述问题暂无老师能解答,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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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941 追问 2021-01-07 10:16

为何没人回答,是我说的不明确吗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1-07 13:46

上述问题暂无老师能解答,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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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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