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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是,他这个特殊情形这块,说的,以下两种情形,企业无需就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与资产负债表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分析, 而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企业对这种简化处理有选择权),1.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像这,直接就是,减值第一阶段,。 2中,区分了,应收款项,租赁应收乱,合同资产,的两种情形,一种是不含融资租赁,这种我理解的是原本应该按照整个存续期提减值,可能是2或者3阶段减值,我现在对你简化处理,直接变成第一阶段,未显著增加,直接就是12个月内存续期提减值,。 一种是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来是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也就是原来应该2.或者3阶段的减值)我现在可以让你选择,你愿意第一阶段,第二,或者第三阶段都可以,如果你选择第一阶段,那就是12个月内的,。我对这段文字是这么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j9九游会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