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你好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计提安全生产费时作分录, 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 贷: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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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些支出属于安全生产费用里面呢?
你好 比如 安全生产费用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